西藏极地探险旅游公司义工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极地探险旅游公司义工队隶属西藏极地探险旅游公司,同时也是极地探险旅游公司组织之一。既相 对独立,又与各部门紧密
联系,分工合作。 第二条 本队宗旨是弘扬正义、奉献爱心、服务社群,倡导义务精神,鼓励网民关心社会,以“身陷网中,面向社会”为原则,脚踏实在,
在科技文化,敬老爱幼助残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爱心义务活动,体现我辈的奉献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第二章 团队机构 第三条 本队设理事会。理事会有正副会长,管理办正副主任,各部部长,各专项服务小组组长,核心会员。 第四条 正会长负责起草本队的有关工作制度,提交各时期的工作计划,并主持本队日常的工作;副会长统筹整个协会各项工作,监督各
组的工作。 第五条 管理办负责内联和外联。内联:联系队内其它部门及同业机构; 外联:联系义工联和其它社会机构与机关团体。 第六条 本队务会所设立的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每个专项服务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联
络本组组员,策划组织本组义工的义务服务活动,推荐表现突出的义工为优秀义工。 第七条 理事会有权对分会内部机构进行调整,有权增减人员。
第三章 干部任免 第八条 会长任免 1. 只有本届理事会成员才能成为会长候选人。 2. 要求会长候选人政治思想高,有爱心和奉献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强,在义工中具有一定的威信,有一定的义工工作经验。 3. 会长可由前任会长提名或其他干部共同推荐产生,并由全体干部投票,超过有效票数三分之二者当选。 第九条 副会长及其它干部选举 1. 候选人必须提供个人简历和竞选岗位的工作计划书 2. 以自荐或推荐,新会长提名方式参选。 3. 在新会长主持下召开理事会成员会议,全体干部投票,超过有效票数三分之二者当选。
第四章 会员 第十条 凡是个人志愿无偿奉献自己的时间及精力,承认本协会章程,遵守本协会的组织纪律,维护义工形象的网民都可成为本协会会员。(适当可以招收在校少数优秀学生) 第十一条 会员权利 1. 参加本队组织以及义工会活动的权利。 2. 对本队务会工作有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3. 以本队名义,发掘服务机会的权利。 第十二条 会员义务 1. 遵守本队章程,执行本队决议 2. 参加本队组织和安排的活动,对承诺的服务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 有向有关人士或机构介绍本队推广义务工作的义务。 4. 有维护本队声誉及形象的义务。 第十三条 会员必须参加每年登记注册 第十四条 如有违反国家法律、规章制度或有损本队声誉和行为的,由管理办决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五章 任务 第十五条 宣传义务精神,推广普及义务工作,开展义务工作宣传活动,树立本队的良好形象。 第十六条 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工作的开展。 第十七条 为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及各种社会服务机构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和服务,为有特殊困难和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各种义务服务。 第十八条 开展与其他义工组织和团体的交流合作。 第十九条 开展有本队自己特色的活动
第六章 义工评优 第二十条 评优对象为本队的全体队员。 第二十一条 在一年中积极参加义工活动并参与组织义工队工作,表现突出的队员可由各部部长、各小组组长推荐,并由会长审批通过申报为优秀义工。 第二十二条 评为优秀义工的队员可送审参评义工联优秀义工。
第七章 经费 第二十三条 本队务会无须管理经费,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为自发捐助。 第二十四条 本队单项经费收支由管理办统一掌握,重大经费开支由会长审核决定,并接队员的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藏极地探险旅游公司义工队拟出草案,由公司会议讨论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修改由义工队理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并由公司审批通过。 第二十七条 本队统一印刷会员证。
第二十八条 本队队旗、队徽由西藏极地探险旅游公司大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西藏极地探险旅游公司义工队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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