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火,是民间文娱活动的一种形式,有着其悠久的历史传统和广泛的群众基础,一直活跃在广大农村和城镇。是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年一度的春节,广大劳动人民都兴高采烈地耍社火,以欢度节日,预祝来年五谷丰登、六畜兴旺、人寿年丰。有谚语如是说:“过年要快乐,唱戏耍社火”,“锣鼓不响,庄稼不长”。由此可见,劳动人民对耍社火情有独钟。
在旧社会,社火有着浓厚的迷信色彩,多见于祭祀活动。
由“灯官”领头,鸣炮上香,顶礼膜拜,一定程度上沿袭了古人“社祭”的习俗和礼仪,并伴有琴鼓歌舞。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进步,社火的迷信色彩逐渐被淡化,娱乐成分不断增加,它的内容和表演形式也得到了丰富和完善,而且演出的时间也比较固定(多在春季等农闲季节)。青海地区何时有了“社火”,很少有文字记载。据民间传说,西宁的社火是明代从南京移民时带来的。
明代洪武年间,南京朱子巷的群众春节耍社火,有个角色是一个大脚女人骑在马上,抱一只黄毛猴。朱元璋得知此事,认为是映射“马皇后(马黄猴)”,便把这些人发配到青海省的西宁。先民们每当春节便耍社火、观灯,以表对家乡的怀念。因此,青海省的社火开始于明代的说法便油然而生。尽管这是一种口头传说,但能够代代相传,也说明了明代青海社火的兴盛。社火是一出“百戏图”,阵容宏大,角色众多,形态各异,气氛热烈。
青海社火人物的来历、艺术造型、布局烘托主要有以下几类型:
<一>、神话传说人物:这类角色都作为“神”活“仙”进行表演,意思是“安邦佑民,赐福增寿”。他们从化装、道具、演唱自成传统,趋于规范化。
<二>、历史故事人物:此类人物角色有名有姓,有历史来历,有具体事例,但经过艺术加工更趋于形象化、典型化。比如刘备,赵云,赵匡胤,包公等。
<三>、“丑角”人物:俗话说:“无丑不成戏”,社火也不例外。塑造一些滑稽可笑、引人捧腹的丑角人物,其化装、动作、说白与其他角色迥异;他们外丑内美,独具风格。比如“胖婆娘”等。 <四>、时代人物:多取自于现实生活中,反映时代特征,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
<五>、典型动物形象:社火中多采用象征吉祥、利民、驱恶意义的动物,一则祝愿、寄思;二则增添节日乐趣。比如“龙舞”,“狮子舞”,“竹马子”,“牦牛舞”,“抓狗熊”等。
社火的表演形式一般分为两种:
<一>、白社火:白天表演的社火。规模宏大,锣鼓喧天,人欢马叫。即要串村走动,又要坐场表演,大载大舞,各角色充分发挥。灯官降香表说之后,众节目依次而上。另外有些场外的“身子”(即角色)穿插在观众里,或以吉言褒扬人寿年丰或以谑语逗笑取乐。
<二>、夜社火:夜社火是坐场表演,角色简洁,表演紧凑,突出灯火效果,穿插小系。此中,白场社火中的一些角色和节目便取消了,配以夜场中独有的节目作为补充。
夜场社火中首先出场的是老秧歌的“狮子”、“龙”(旧社会龙和狮子不在社火中表演)。其中龙舞更引人注目。龙的全身通明,两眼炯炯,口含丹珠,舞姿变幻。
总之,社火的角色之多,内容之繁,表演时间之长,是其他任何形式的文艺表演所不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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