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族 |
| 副标题: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13 |
|
|
中国少数民族。散居全国,分布广泛。主要聚居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甘肃、青海以及河南、河北、山东、云南等省也有大小不等的聚居区。有860.3万人(1990)。回族是由中外的多种民族成分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民族。伊斯兰教的传入及其在中国的发展,对回族的形成起了重要纽带作用。元代回回是对伊斯兰教信仰者的通称。明代称伊斯兰教为回教,称其教徒为回回人。清至民国年间凡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统称回或回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各民族确定了自己的族称,回回成为回族的通俗称呼。公元651年伊斯兰教正式传入中国,大批穆斯林商人陆续由海路来华,在广州、西安等城市定居,建筑了中国最早的一批礼拜寺。当时他们被称为蕃客或土生蕃客,至元代被称为回回蕃客或南蕃回回 ,成为回回人的一部分 。回回一词初见于北宋沈括梦溪笔谈》和南宋彭大雅《黑鞑事略》中,主要指葱岭东、西处于喀喇汗朝统治下的回纥人。回族主要来源则是13世纪初叶,大量被迫迁来中国的中亚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后来不断同汉族人、维吾尔人、蒙古人融合,逐渐形成了回回民族。
 回族妇女
回族的语言,在其东迁初期为阿拉伯语、波斯语和汉语同时使用。由于长期和汉族杂居,逐渐习用汉语、汉文。但在日常交往中保留了一些阿拉伯语和波斯语词汇。在边疆地区也经常使用当地少数民族语言。为了宗教活动和生活习俗上的便利,回民习惯在住地建礼拜寺(也称清真寺),围寺而居。回族信仰伊斯兰教,人从刚出生时开始,就要请阿訇起回回名字,结婚时请阿訇证婚,死亡后请阿訇主持殡葬。忌吃猪肉及一切动物的血和自死亡动物等。衣着一般与汉族相同,使用汉族的姓和名。实行一夫一妻制。人死行土葬。主要从事农业,农户多附带经营牧业或运输业、手工业、小商业。回族工匠在制香、制药、制革、制炮以及矿产的开采上都较著名。回族以善于经营著称,传统行业有珠宝玉石业、运输业及牛羊屠宰加工业等。
回族人民具有反抗压迫的斗争传统。在历史上数次农民起义、鸦片战争、五四运动、北伐战争、土地革命以及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回族人民都作出了贡献。1949年前,回族处于封建地主经济发展阶段,有一定程度的资本主义经济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回族人民获得平等权利,经济生活发生了根本变化。1958年成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及青海、新疆、河北等地的2个自治州、6个自治县、5个联合自治县。 |
|
接机服务: 可以提供到机场或火车站接机
代订成都酒店: 预订电话:028-85258126 028-85482813 13981926474
参考航班:(只提供预订成都出港航班 预订热线:028-85481813 )
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
|
上一篇文章: 哈萨克族 下一篇文章: 蒙古族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